????西江都市報訊 (記者 梁燕如) 近日,記者在我市稅務部門了解獲悉,自治區地稅局、自治區國稅局聯合下發了《關于支持微型企業發展有關稅收優惠政策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根據《通告》規定,我市稅務部門即日起對我市符合條件的微型企業實施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通告》內容,此次稅收政策扶持優惠面廣,在鼓勵創辦微型企業、促進微型企業籌資融資、扶持微型企業技術創新、鼓勵微型企業節能減排和清潔生產、鼓勵微型企業安置特殊人群就業等方面,都有不同的優惠政策。
????同時記者注意到,《通告》中針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政策尤其明顯,根據規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且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含3萬元)的,其所得減半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而企業所得稅按20%的稅率繳納。
????例如一家符合條件的小型企業,假設其年所得額為2萬元,根據優惠政策,只需按其年所得額2萬元的50%即1萬元來計算應納稅所得。按照20%的稅率繳稅,則該企業只需繳稅2000元。
????此外,微型企業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如符合相關條件,可按有關規定向地稅機關提出減免稅申請,經審核批準后,酌情給予減免。微型企業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依法申請在3個月內延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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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業:廣西扶持的微型企業是指從業人員(含投資者)20人及以下、出資金額或注冊資本10萬元及以下、依法注冊登記的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同時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的企業;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