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3月17日電(記者 付航)廣州市人大常委會17日通過的一項決定說,在亞運會籌備和舉辦期間,廣州市政府將可根據安保需要,采取臨時性行政管制措施。
17日,《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亞運會籌備和舉辦期間安全保衛工作的決定(草案表決稿)》(簡稱《決定》)在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獲得表決通過。
根據《決定》,在亞運會籌備和舉辦期間,廣州市政府為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在不與憲法,法律,行政法規,本省地方性法規相抵觸,不與本市地方性法規基本原則相違背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安全保衛工作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就采取臨時性行政管制措施制定政府規章或者發布決定、命令,并報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備案。
《決定》并沒有提及廣州市政府具體將可以采取哪些行政管制措施。
在16日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上,廣州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主任委員葉育長針對《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亞運會籌備和舉辦期間安全保衛工作的決定(草案)》作了說明。
他介紹,目前廣州市公安機關已遇到管理和執法依據不足等問題,如為緩解亞運會期間交通壓力擬實行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為保證亞運會開幕式的絕對安全擬對珠江有關水域實行交通管制,為確保安全擬加強安全檢查措施等。因此廣州市公安局建議內務司法委員會提交議案,提請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并作出關于加強亞運會籌備和舉辦期間安全保衛工作的決定。 |